1、入会条件:
青岛市暖通空调商会会员分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。
凡在青岛地区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,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;
且拥护本团体章程;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在本团体相关业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。会费五年一交,普通会员会费为人民币伍仟圆整。
2、入会程序:
提交入会申请书;
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3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商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商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商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4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商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商会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商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商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、副会长会议、常务副会长会议或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