@各位企业主注意啦!逾期年报无法申领小微补贴!
3月1日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
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,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2021年度年报
需在6月30日前完成报送
大家千万别忘了!
为帮助大家顺利年报我们整理了一些常见问题
一、登录系统时,提示信息错误、无法登录怎么办?答:今年首次填报年报的,需要先注册年报联络员,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的“联络员注册”,按提示完成注册后,以注册的联络员身份信息登录即可。
如果已注册过联络员,登录时提示信息有误的,请先核对是否输入有误,如确认无误,则请携带有效证件(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)至所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查询原先注册的联络员身份信息。
答:为确认年报信息为“已公示”状态,请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,在“查询”窗口录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入“基本信息”页面中的“企业年报信息”栏目,页面如显示“2021年度报告”和“公示日期”,即可确认“2021年度报告”已报送公示成功。
答:需要。
答:选填“开业/正常经营”。即使未开展业务,也选填“开业/正常经营”。
答:上一年度12月31日当日在本单位中工作,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,包括劳务派遣人员。
六、分公司“从业人员”如何填写?答: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,从业人员如果由总公司统一填报,分公司“从业人员”这一项选填“0”;如果是各自填报,按实际从业人员情况各自填写人数。
答:企业在补报了以往年度年报后,方可报送上一年度年报。比如,企业未报送公示2020年度年报,在2021年度年报报送时限内(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),应当在公示系统上补报2020年度年报后,才能报送2021年度年报。